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援引「林雪峰案」最新判決指出,最高法院終審肯認中共是反滲透法所指 #境外敵對勢力,對法院日後審理類似案件具重大影響
根據判決,林雪峰被檢方指控接受中共資助、招攬村里長赴陸旅遊,並向團員宣揚「支持特定人選當選」。近日最高法院維持一二審判決,依違反「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判刑定讞。 梁副主委說明,過往法院判定什麼是「境外敵對勢力」時非常混淆,近年來也一直有人認為中共並非境外敵對勢力。例如林雪峰就曾否認犯行,並主張「中共是我友好勢力」,不是境外敵對勢力,辯稱並無違反「反滲透法」。 但在此案的一審判決就已明確論述「境外敵對勢力」,並受到最高法院終審肯認。梁副主委強調,這部分定義一旦清楚,其他相關法律爭點就比較容易解決,對法院未來審理類似案件都會有重大的影響。 #梁副主委援引判決書內容摘要如下(嘉義地院113年度選訴字第1號): 「…眾所週知,兩岸自38年分治以來,其間曾經歷823砲戰,嗣兩岸局面雖一度穩定,臺海和平,然敵對關係始終並未解除,中共官方一直宣稱不放棄對臺灣使用武力等語,近年來更頻繁出動軍機、軍艦擾台,甚至在臺灣周遭進行軍事演習,以武力恫嚇臺灣,依上開說明,中共政府顯屬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並與我國武力對峙之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構成反滲透法第2條第1款所規定之境外敵對勢力,…」




